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日期:2014-06-06 01:06:4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864
湘幼专教通〔2014〕6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初等教育系、学前教育系:
根据《关于2014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初等教育09级、学前教育11级学生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

一、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湖南省各类教师资格申请继续实行本人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网上申报账号。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我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的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要求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我校学生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4月15—20日。
(二)资格确认
1.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在2014年4月22日前返回学校,将所有申报资料送交班主任老师审核后,按材料清单顺序装入《教师资格证申请人档案袋》。
2.班主任老师须在2014年4月23日将本班申报资料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送交相关系(部)。(要求材料不缺项、附上本班申报名单)
3.各系于2014年4月24日将所有申报材料及名单送交教务处审查,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的教师资格申请现场资格确认、证书发放工作。

二、资格确认时学生须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学生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由班主任老师书写鉴定并签名,相关系(部)加盖公章确认)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网上申报成功后体检;武陵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常德高职院附属医院,体检时间应为2014年3月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申报语言文化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即可)
6.学生本人学籍表复印件一份。(采用A4纸张正反面复印;五个学期(或者九个学期)的学科成绩、技能考核成绩必须由系办公室统一规范、如实填写完整;不得空项;若有一项成绩不及格,即不能正常毕业,亦不具备申报资格;绝不允许擅自修改成绩)
7.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实习鉴定表中各个栏目均要如实规范填写;不得空项;实习成绩鉴定为不合格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8.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9.填报武陵区教育局下发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文书。(注意:学生本人自行下载附件2、附件3之后,由班主任老师当面指导填写,切忌填错)
10.本人一寸蓝底照片3张。(背面请用圆珠笔写好班级、姓名、班号;要求上交照片与申报上传照片同版;每人3张一小袋、每班一大袋单独上交)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学生在申请教师资格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各自班主任联系。
2.各班必须按此通知要求逐项落实,不得延误;敬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
3.学校仅在每年春季批次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教师资格证;逾期或不具备教师资格申请条件者,学校不予代办。
4.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认定具备相关教师资格的学生,可在领取毕业证书时,一并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务处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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